标题: 廉租房制度 2010年覆盖全国
ping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UID 4
精华 0
积分 6378
帖子 1143
金钱 1030
贡献 0
阅读权限 150
注册 2008-1-21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6-6 09: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廉租房制度 2010年覆盖全国

本报综合讯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8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曾培炎指出,要切实将解

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要求,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有回应才有分享,你的真诚回复很重要!
如果您觉得此文章好,别忘了把本帖地址告诉你线上的朋友!点此复制链接. 
顶部
 


版主招聘中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8-11-21 04:04
本论坛所有文章为会员所发布,会员拥有该内容的所有权力及责任!
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社区立场,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粤ICP备08000774号
Processed in 0.025677 second(s), 4 queries, Gzip enabled
Powered by Discuz! Copyrights © PYYRF.COM 2007-08,All Rights Reserv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番禺禺人坊 - 文字界面 - WAP